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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山东联合整治“百吨王”
2020/08/24 19:28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近日联合印发方案,在苏、鲁两省交界地区联合开展“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两省境内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现象得到有效管控,高速公路出入口“零超重”基本实现,普通公路省界过往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现象明显减少,“百吨王”货车得到有效遏制。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11月15日,实施三大重点任务:重点整治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车辆;重点整治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以及港口、货运场站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等货运源头单位;重点整治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建筑工地、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货运装载源头周边公路。

  在此期间,交通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制定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执法方案,加大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和违法多发重要路段的治超查纠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短、平、快”的集中行动,严格联合查处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通过蹲守、尾随、盯哨执法车辆等方式为超限超载货车非法“带路”等违法行为。

  两省省际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交替牵头组织,加强信息沟通,充分依托省际超限运输检测站及省际卡点开展区域联合治超执法工作。强化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建立完善车辆装载源头追溯机制和工作流程,涉及两省的“百吨王”车辆信息,两省每月相互交换抄告,追溯本省货物装载源头、运输企业、车辆改装企业和驾驶人,并依法从重处罚。建立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联合倒查机制,对路面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逐一记录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充分利用GPS轨迹信息,逐一核实源头装载单位并固定证据,经确认属实的,会同应急管理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多次放行“百吨王”车辆的可以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限期整改,甚至停业整顿。

  各地对“百吨王”车辆实施处罚时,省内的将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及源头单位信息及时录入“一超四罚”系统,省外的及时抄送给相关省份,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及源头单位实施后续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百吨王”车辆运输企业,予以警告约谈,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性质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

  交汇点记者 梅剑飞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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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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