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公示4份行政处罚信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均是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
4张罚单涉及1家国有银行和3家农村商业银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江南农商行赣榆支行。由于违反三项法规、办法,该行被罚款40万元,相关责任高管也被罚款2万元。
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均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作出的配套规定。
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是当前反洗钱三大核心工作。其中,客户身份识别更被视为反洗钱工作的基石。
目前而言,银行收集企业信息的方式,主要是由企业自己提供相关资料。
而在实际业务中,银行主要会遇到两类困难:一是无法确认企业提供的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二是缺乏对企业受益人变更监控机制。
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受限于人力成本和系统建设成本,客户身份识别环节比较薄弱,一旦放松警惕,就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洗钱突破口。
事实上,近年来央行开出的反洗钱罚单中,处罚对象也多是农商行。
具体到江南农商行赣榆支行,则是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今年开出的首张针对银行的反洗钱罚单。
讽刺的是,该行近年来多次强调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强调自身严格执行反洗钱相关要求和账户实名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等等。
子公司成为央行“棒喝”的对象,母公司也好不到哪去。早在三年前,江南农商行也曾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有过被人民银行处罚的黑历史。
三年内被罚两次、合计罚金60万元,也使得江南农商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反洗钱处罚名单上,处罚次数最多、罚金金额最高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