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苏企舆情周报:30家企业被处罚 七成涉嫌信披违规
2023/09/01 17:56  

  新华日报财经讯 本周(8月28-9月1日),江苏A股市场共有30家企业涉及违规,其中“未履行信披义务”“信披不及时或违规”“未依法履行职责”现象突出。

  重点动态

  1、江苏华商城市配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戎君、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尤燕华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徐州超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徐超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3、苏州馨格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玉梅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4、南京智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4月30日,挂牌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晓天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挂牌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5、江苏三艾国际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4月30日,挂牌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韩春东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6、常州中航前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卢红伟、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糜娜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7、江苏泰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4月28日,挂牌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吴惠荣、时任信息披露责任人钱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赵文婷

标签:
责编:陈娟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