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规丨这几类机构不得发放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
2021/03/17 19:34  

  继《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之后,互联网贷款再迎新规。此次,监管部门的焦点集中在大学生互联网贷款。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治理部分互联网小贷机构通过诱导性营销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的现象。

  《通知》从四个方面出发,以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

  《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组织各地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二是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通知》从提高大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建立日常监测机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合理引导舆情。

  《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政策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对于利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行为,主动发声、澄清真相,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是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通知》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存量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此次也明确了相应处置办法。其中,小额贷款公司需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违规业务的排查整改,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整理:孟培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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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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