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推“排污权抵押贷款”,持续“贷”动绿色经济发展
2021/09/17 15:45  

  新华日报财经讯 近日,扬州市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产生,由高邮农商银行发放给扬州新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鑫新能源”),贷款金额100万元。

  据了解,新鑫新能源是一家生产太阳能光伏等产品的企业,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遇到困难,资金流较为紧张。高邮农商银行信贷人员主动与企业获得联系,表示只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名下有废水、废气排污权指标,就可以排污权申请贷款。在递交贷款申请资料的两天后,100万元贷款就已到账。“真没想到,排污权也能贷款,不需要实物抵押,利率还比一般贷款优惠。”公司负责人陈宝山说。

  排污权即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指在环保部门分配的额度内,在确保该权利的行使不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企业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

  为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去年12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出台了《江苏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可将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贷款用途包括企业节能环保改造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专项用于购买排污权并以排污权作抵押。

  “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能够让企业更加关注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推动企业在购买排污权和污染治理之间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从而促进企业自身的节能减排,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业内人士表示。

  按照“企业提出申请、银行组织贷前审查、银行进行价值评估和贷款审批、双方签订贷款合同、企业补缴有偿使用费、企业申请抵押登记”这一流程,今年4月,苏州农商银行向吴江区一家纺织印染企业发放了1200万元排污权抵押组合贷款,贷款期限1年。这也是《江苏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来,全省按照最新流程办理的首笔超千万元排污权抵押贷款。

  “排污权不仅仅是排污许可证上的一列数字,更是一笔珍贵的隐形资产。”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排污权从“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本”,帮助企业破解资金短缺困境,可实现企业和环境的‘双赢’。”

  早在2018年江苏银行将环境权益类融资作为产品创新的重要方向,就研究出台了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并在浙江和泰州等地区先行先试。在去年8月江苏省排污权抵押贷款正式启动后,今年4月,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排污权抵押等组合担保方式,从江苏银行获得综合授信2000万元,用于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我们继续加大排污权抵押贷款推广力度,让绿色金融产品政策惠及更多的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江苏银行正持续加强绿色金融专业化经营能力建设,在产品和业务模式上不断创新突破,推出了环保贷、节水贷、固废贷、绿色创新投资业务等系列特色产品。

  (记者:储楚)

标签:
责编:潘婕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