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江苏分公司:续期保费按时交,保险保障可持续
2023/10/13 10:43  

  案例宗旨:

  续期收费是保险公司为了维持保险合同的持续有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业务活动。如果保险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期,保险将失效,保单失效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将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因此,按时缴纳续期保费非常重要,可以保证保险在有效期内保持连续性。

  案例简介:

  客户张先生,于2016年2月在我司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缴费年期二十年,保险期间终身。2021年张先生未在续期缴费账户存入保费,公司多次发送短信提示,保单服务人员也多次联系张先生,提醒其及时将保费存入缴费账户,否则保单将会失效,可张先生依旧未存入保费,导致保单失效。客户节期间,保单服务人员也多次联系张先生,告知其可以在活动期间办理免息复效,张先生也并未作出申请。2022年7月,张先生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不幸罹患肺癌,想起该份保险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因未及时缴费,保单已失效,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分期支付保险费的,续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式支付,如到期未支付,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投保人所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时投保人仍未支付保险费,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本案中,张先生未及时缴纳续期保费,导致保单失效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合同失效期间也未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导致保险权益的丧失,从而失去本应享有的保险责任,令人十分遗憾。

  风险提示:

  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

  1.购买长期保险,要牢记缴费日,在宽限期结束前及时缴纳保费,避免因保单效力中止而影响保单保障的延续性。

  如缴费方式或交费账号、联系电话有变更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变更,也可以通过登录公司公众号“人保健康生活”——“个人中心”——“保单变更”——“个人保单变更”——“保单交费资料变更”/“联系方式变更”。以免因为缴费账号异常或未能及时接收续期缴费提醒,导致保单失效。

  如未能在保单宽限期内缴纳续期保费,导致保单效力中止的,应尽快申请保单复效,及时恢复保单效力,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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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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