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盐城建湖县支行一手房逾期客户陈某是建湖某银行员工,因在外投资较多,负债较多,无力还款,借款人已离职,只能通过微信联系。逾期后,建湖县支行多次与客户及担保人开发商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因一手房还未办理房产证,处于预抵押状态,开发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未能清收。建湖县支行向建湖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开发商为我行合作单位,且为建湖知名开发企业,为处理好合作关系,在申请强制执行前与开发商多次协调处理。
在多次催收过程中发现借款人因负债较多对还款事宜不积极;开发商考虑代偿后借款人在处理该房产重新变为一手未出售房过程中签字等事宜不配合;另一债权人王某表示得到陈某在开发商处的首付款后愿意代偿银行贷款,但担心还款后该房产再次被他人查封。分析多方的心态后,建湖县支行清收人员多次协调后达成以下方案:债权人王某打款至开发商帐户并办理好逾期客户陈某的一切签字手续;开发商打款至银行还款专用户,并协调住建部门办理一手房返回开发商系统的事前准备(在银行解除抵押后立即办理);建湖县支行在收到还款后立即办理解抵押;开发商在系统中办理该房产退回后以原价出售给债权人王某。经过多方事前准备,前后一个小时圆满完成处理整个事宜,建湖县支行成功清收该笔逾期441天,本息合计599590.38元的不良贷款,并很好地维护了与开发企业的合作关系,取得了多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