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开出少见的巨额罚单。江苏大丰农商行因违反三条法规,被罚85万元,相关责任人员也被罚5万元。
央行此次并没有披露具体的违法违规细节,所以大丰农商行具体是什么行为遭到了处罚,目前还不得而知。
江苏金融观察昨日向该行某分管行长求证,对方表示也不太清楚此事。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如有以下行为,将受到金额千元以上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及相应处罚:
如果大丰农商行违反了上述所有条例,累计罚金最高可达42万元。而从近期央行各地分行/支行公布的罚单来看,银行受到的罚款多在3万元以下。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罚则,支付机构如违反第第四十八条规定,给予警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如违反第第四十九条规定,处3万元罚款。
所以综合来看,大丰农商行在条码支付业务方面,至少被罚了37万元。
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央行强调了银行、支付机构对特约商户的管理,以及对自身的风险管理。具体内容主要包含:
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不得干涉或变相干涉特约商户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不得采用交叉补贴低于成本价格倾销等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及时发现、处理可疑交易信息及风险事件;应当评估业务相关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采取与风险水平相适应的管控措施等。
据公开资料,这也是该行自2011年11月26日挂牌成立以来,遭到监管机构处罚金额最大的一次。
大丰农商行此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以来,该行先后受到过央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大丰工商局以及盐城国税局的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从罚款金额来看,金额最大的不过8万元;而同样是央行罚单,前两次罚金只有数千元。相比之下,此次的央行南京分行的处罚,可谓“天价”了。
2017年11月,大丰农商行向证监会递交了招股书,拟登陆深交所中小板,后于2018年5月在证监会官网上更新了招股说明书,但之后的一年多时间一直未有上市消息。
此次收到央行的“天价”罚单,想必会对其IPO之旅凭添一份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