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通报
根据省卫健委10月4日发布,2022年10月3日0-24时,我市诊断本土确诊病例7例(6例为外省闭环转运来宁人员,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为外省协查闭环管理来宁人员),诊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2例为外省闭环转运来宁人员,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为外省协查闭环管理来宁人员),以上人员抵宁后均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诊断境外输入确诊病例5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上述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管理,目前情况平稳。
本土确诊病例情况
病例1-6:均乘坐9月29日Z306次列车出发来宁,10月1日到达后闭环转运至隔离酒店,3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7:男,38岁,外省来宁大货车司机。10月2日夜间进入绕越高速方山服务区匝道停靠,未进入服务区,未离开车辆。3日凌晨接省外协查对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2:均乘坐9月29日Z306次列车出发来宁,10月1日到达后闭环转运至隔离酒店,3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女,35岁,为病例7的同行人员。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情况
病例1:男,59岁,从新加坡出发,入境后开始闭环隔离管理,10月1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女,29岁,从新加坡出发,入境后开始闭环隔离管理,10月2日核酸检测阳性,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女,38岁,从韩国出发,入境后开始闭环隔离管理,10月3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4:男,26岁,从德国出发,入境后开始闭环隔离管理,10月3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5:男,25岁,从新加坡出发,入境后开始闭环隔离管理,10月3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提醒
近期,全国多地报告了本土聚集性疫情,存在多条传播链,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去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在人员聚集场所、室内空间仍要坚持佩戴口罩。进入商场、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购物时,注意保持 1米以上社交距离。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
特别是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建议来(返)宁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外省来(返)宁人员要在抵宁后12小时内进行一次落地核酸检测,3天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尽量居家,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出行规范佩戴口罩。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