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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政府民生实事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评议2021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摘要
2022/01/17 07:46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聚焦重点难点发力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陈正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

  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科学谋划布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责任;省有关部门积极出台政策、强化督查指导、攻坚克难推进,目前省政府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各项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部完成。省医保局牵头印发通知,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及时下拨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共计140.64亿元,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实际财政补助达720元。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明确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比国家标准高出80元,惠及近1100万名老龄参保居民。

  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的项目标准设置偏低,与江苏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有的项目要素保障不够充分,长效管护机制不够健全,资金保障不够到位、政策不够配套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项目专业力量保障不足,基层从事社会保障的工作人员较少,民生保障和救助政策执行落实难度的风险加大。

  建议今后的民生实事,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省级层面重在政策制定、顶层设计,市县政府重在组织实施,责任主体应在县(市、区)。省级层面应该把全省面上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引导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入民生实事范围。市县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部署要求,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自选项目,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民生实事。要进一步精准发力,省级层面民生实事要聚焦基层难以完成、需要省里给予支持的事项和省本级自身应该做的民生实事项目。省本级的民生实事项目要着眼补短板、空白,比如加强省养老服务机构、省老年大学能力建设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民生实事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完善考核考评办法,省政府既要对各设区市考核,又要对省相关部门考核。要改进考核评价办法,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平时考核。同时,省市县三级人大应常态化联动听取和审议政府民生实事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进一步提升审议评议质效,强化评议成果的转化运用。

  着力推进卫生健康民生实事项目再上新台阶

  周琪(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

  2021年,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高度重视完善卫生健康体系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主动作为,卫生健康方面7件民生实事均达到或超过年度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施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省级财政投入还不够到位。建设示范发热门诊,省级财政既无经费投入,也无奖补资金,省里只负责验收。新增的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改造资金需求较大,但省财政奖补数额较少。

  二是对民办托育机构的扶持还不够到位。新增的80家普惠托育机构,大多是在原有民办托育机构基础上认定而来,政府投入的经费较少。受疫情影响,一些民办托育机构连生存都困难,更难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普惠。

  三是改变“重硬件轻软件”、现象的举措还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反映,项目建起来以后,相应的医务人员却没有配套安排到位。新建的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院前急救站点,因收入待遇低、发展空间有限,招不到也留不住人。

  为进一步办好相关民生实事,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站在现代化建设新起点上确定省级民生实事项目。要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十四五”规划,明确需要省级层面兴建的标志性项目。比如将统筹建设省级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和强制医疗所,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推动解决。

  二要把政策和制度性安排纳入民生实事。对于新建的发热门诊、院前急救站点、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等项目,要配备相应的医生、护士和勤务人员,真正有效发挥这些项目的作用。

  三要坚持民生实事的政府公益导向。建议加大对普惠型托育机构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将其提升为实质性的公益普惠项目。省政府在确定民生实事项目时要进一步增加提前量,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让更多老百姓知情、参与、受益、满意,真正把民生实事办成民心工程。

  持续推进教育惠民实事做深做实

  张亮(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二年对省政府民生实事开展工作评议,对照上一年评议意见,2021年教育领域民生实事工作项目更加科学,组织更加健全,工作更加规范,推进更加有力。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已完成68所普通高中、236所幼儿园和2404所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建设任务,全部超额完成年度既定目标。2021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数较上年的42万人增加了近3万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持续提升,“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调研中也发现,省和市县民生实事项目的统筹协调、部门之间的主动协调配合还不够,师资等要素保障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一要持续关注教育领域民生问题。从全省来看,基础教育学校建设资源紧缺仍然是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始终围绕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聚焦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二要统筹谋划好教育民生实事项目。在加强学校、幼儿园建设,保障学位供给的同时,在政策层面、制度层面上下功夫,回应群众所需所盼。“双减”以后,如何搞好课后服务已经成为家长“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建议省级层面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三要配套解决好教师编制和待遇问题。要结合落实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下决心把我省部分地区教师编制中存在的无编可用、有编不用、有编难用、有编挪用、占编不教等问题突破掉,保障国家规定的教师待遇落到实处。四要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统筹协调。项目牵头部门要负总责,各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省市县实施民生实事的体制机制。省级层面要加强与市县沟通对接,充分听取基层意见。

  改善人民居住环境 提升城市安居水平

  汪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

  截至2021年12月底,省政府年初确定的“停车便利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3件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面完成,人民群众普遍表示认可和满意。全省共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8.2万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2%;实施改造1407个老旧小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4.5%;实现棚改新开工31.06万套,基本建成15.48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4.24%和154.82%。

  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协调工作矛盾多、难度大。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房屋产权利益关系及住户人员构成复杂,居民诉求不尽相同,意见难以统一。二是建设资金需求大、筹措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单一,基层政府资金压力较大。在城镇棚户区改造上,余下棚户区改造大多为“硬骨头”,难以运用市场化机制进行资金平衡,需要较大的政策性资金支持。三是相关政策标准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涉及小区规划、容积率、日照条件以及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等指标调整,与现行政策要求存在一定冲突,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适应城市更新改造的政策和标准。四是“后半篇文章”需要进一步重视。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一些地方没有做到改造建设与后续管理同谋划、同部署,存在物业管理落后、业主投诉较多等现象。

  针对以上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省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生实事工程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实施情况通报和完成情况考核,针对民生实事推进中的难点堵点,组织省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指导,推动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二是完善配套政策。省级层面要针对民生实事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加大资金支持。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安排,增加对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的资金支持;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各地争取更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四是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推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要将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纳入改造方案统筹考虑,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注重运用市场化方式改善物业管理服务。

  关爱特殊群体 共享社会进步

  贡旭敏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省政府在建党百年之际安排4件关爱重度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的民生实事,呼应了群众急盼,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部分重残人士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生活状态及时得到改善,真实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增进了社会文明和谐,民生实事办理成效显著。

  关爱特殊群体的民生实事工作还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一是工程建设类项目的资金拨付不够及时;二是个别关爱项目的覆盖受益面需要进一步扩大;三是关爱特殊群体存在“重物质帮扶、轻精神关爱”的现象。

  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是反映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进入新时代、贯彻新理念,迫切要求构建特殊弱势群体关爱工作新格局。

  一是要强化关爱类民生实事的资金保障。将特殊群体关爱项目建设资金的拨款方式,从“先建设再补助”改为“先拨款后建设”。遵循预算管理基本原则,在建设项目立项的同时,编制进度表,明确责任人,定时上报工作进度,强化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与资金使用的考核督查,提高资金绩效和民生实事效能,并将公共预算安排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年度审计。

  二是要动态提升关爱类民生实事的内涵水平。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提升特殊群体公民权利的保障水平。以保障“吃饱穿暖”的物质关爱为起点,逐步向精神关爱、心理健康、社会参与、继续教育、人格培养等更高的需求层次拓展和提升。丰富“关爱之家”“梦想小屋”、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关爱内涵,不断提高弱势人群体面生活的尊严感和幸福度。

  三是要广泛引导和组织全社会关爱特殊群体。大力弘扬友爱精神,培育、引导新型志愿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投身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在关爱特殊群体工作方面的独特优势。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强化监管督查,查处违法违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建议将特殊群体关爱类项目板块保留为今后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的固定序列,每年精准安排几件群众最期盼、基层难以办理的实事,“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接着一件办”,集项目关爱之善,成共享发展大功。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助力农民持续增收

  姜葵(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副主任)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就业创业工作。去年以来,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多措并举增加农村内部就业岗位,首次将公益性岗位拓展到农村。

  对照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的要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农民就业创业不充分、层次不高。农村转移劳动力总体就业岗位层次低、稳定性不强、待遇不高,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还有待加大。二是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少数技能培训项目多年一贯制,培训内容和方式落后于农民就业意愿与企业用工需求。针对小农户的培训,课堂上课偏多,田间地头的现场教学指导不足。三是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有待强化。现行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等无法全面反映农民群体的就业失业状况,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专职人员相对缺乏,进城务工人员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更大力度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质量。持续优化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结构和质量;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共同推动乡村产业做大做强、高质高效,吸纳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推动城镇就业创业政策全面拓展到农村,吸引更多年轻人、能人返乡创业;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满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对公益性岗位的需求。

  二是更大力度增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协调;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要更加贴近农民就业意愿、企业单位用工需求;高素质农民培训要更加契合小农户实际需求,更多地委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现场基地培训,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

  三是更大力度提升农村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摸清农村劳动力的底数、就业状况,将农民的就业失业状况纳入统计范围。关注农村老年人超龄务工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等问题,研究解决乡村公益性岗位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可行办法。进一步深化基层人社平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打通服务农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创新基层治理 强化为民服务

  张锦道(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

  2021年,对于涉及基层社区治理的4件民生实事项目,省政府高度重视,部门有力推进,地方狠抓落实,项目实施全部到位,有些还提前超额完成。成绩应当充分肯定,同时也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一是项目选题尚需斟酌。基层社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许多子项目,涉及部门众多,需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从“条”上看,项目都完成得较好;从“块”上看,这几件项目对推进社区治理还远远不够。

  二是项目保障有待加强。社区治理民生实事项目运转复杂,保障难度大。这些项目普遍经费不足,有的项目激励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员流失、积极性不高,制约了项目有效实施。

  三是项目服务还要优化。社区治理民生实事项目需要久久为功,通过日常服务逐步实现。少数项目“建”起来却没有完全“转”起来。一些地方因资源不足、力量不够、专业能力不强等原因,服务质量与群众需求相比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针对以上问题,提几点建议:

  一是选题要注重系统化、精准化。基层社区治理方面的民生实事项目,要着眼于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改善社区公共服务,推进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要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部门联动,精准选择更多的、能够支撑起社区治理的项目,实现民生实事项目功能和价值的最大化,让群众得到更大实惠。

  二是保障要实现规范化、多元化。要通过实践不断总结和完善规范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在资金保障上,完善省级财政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在组织保障上,充分发挥省市县各级政府的优势和积极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队伍保障上,吸引更多专业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加入,多元化组建服务队伍。

  三是服务要体现多样化、便利化。社区治理民生实事项目,内容要接地气,直面热点难点,要满足多样化需求,为群众提供菜单式、个性化服务,对特殊对象,要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变“坐堂听诊”为主动服务。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移动端服务功能建设,努力方便群众,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升级“四好农村路” 加快农村现代化

  吕小鹏(省人大代表、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要致富,先修路。农村公路不仅满足农村居民的出行需要,更承载着农民致富增收、安居乐业的希望,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省政府将新改建农村公路桥梁、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作为优化交通出行环境方面的民生实事项目,体现了对农村居民的真心关爱,顺应了民意,凝聚了民心。2021年全省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2937公里,改造桥梁979座,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038公里,各项任务全面超额完成。江苏农村公路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群众的期盼和需求,仍存在农村公路建设难度日益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水平亟待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等问题,需要重视和解决。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优化农村交通出行环境这项工作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一是加大省级统筹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规划、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基层乡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实际情况,研究适当调整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方面的省级奖补标准。二是推进管养体制机制改革。农村公路重建更要重养,建议建立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障措施,确保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良性发展。三是继续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其他农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居民的交通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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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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