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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监委和南京市监委对山东省税务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干预插手税务执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税收征缴、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

  高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江苏省南京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萍简历

  高萍,女,汉族,1962年9月出生,山东莒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

  1983年7月至1987年6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办事员;

  1987年6月至1988年12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科员;

  1988年12月至1992年7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副主任科员;

  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主任科员;

  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山东省国税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1995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山东省国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2004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调研员;

  2007年9月至2017年4月,任山东省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兼信息中心主任(2017年8月被免去信息中心主任);

  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21年3月,被免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职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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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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