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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康、李爱华任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1/10/29 18:15  宿迁发布  

  10月29日,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次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

  张明康、李爱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学军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熊建文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宜球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勇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民富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德鹏同志任市财政局局长;

  叶兴成同志任市水利局局长;

  冯新亚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夏玮、高锦荣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周莹、周贤芬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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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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