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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一老一小”,江苏将有这些“大动作”
2021/10/26 16:12  交汇点新闻  

  交汇点讯“一老一小”关系千万家庭,服务保障好“一老一小”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5个方面23条落实措施,并列出38项重点任务,保障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与重点?10月26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养老托育,江苏有这些五年“小目标”

  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数占比达70%以上。《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基本建立主体多元、依托社区、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保持在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70%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提出新建居住小区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的标准。

  到2025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所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社区养老托育服务。大力推进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社区嵌入式护理型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覆盖面,到2025年,全省每个街道建成1所以上具备全托、日托、居家探访、医疗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1+N”托育模式,支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带动多家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共同发展。

  重视长期护理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家庭、社区、机构相衔接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到2025年,全省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护理院。

  提升农村地区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敬老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所有农村敬老院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每个涉农县(市、区)建成3所以上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高农村地区长期照护服务能力,到2025年,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满足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

  到2025年,各设区市建成1所三级老年医院。推进医养深度融合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健全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各设区市建成1所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建成1所以上二级老年医院,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到2025年,实现县级行政区域老年大学全覆盖。激发老年教育发展活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各类院校、机构、社会组织等主体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网上老年大学。到2025年,实现县级行政区域老年大学全覆盖。完善养教结合模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学习点,探索建立“学分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产品和培训课程,发展线上学习、互动交流等老年数字教育新业态。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培训,提升老年人信息技术能力。

  小目标将这样实现

  发布会上,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李荣锦介绍,《实施意见》结合省情实际,提出了5个方面23条落实措施。

  一是健全养老托育服务的科学规划体系,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提出了完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空间规划布局、强化居住区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举措。

  二是优化养老托育服务的有效供给体系,聚焦“一老一小”的多层次需求,提出确保兜底保障能力、提高家庭照护能力、强化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扩大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重视长期护理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村地区服务能力6项举措,明确了发展路径。

  三是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的支持政策体系,提出加强养老托 育服务设施用地保障、鼓励盘活利用存量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推动财税支持政策落地、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质效5项举措,着力加强要素保障。

  四是形成养老托育服务创新融合发展格局,提出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推进医养深度融合、促进“一老一小”用品制造提质升级、培育智慧养老育幼新业态、激发老年教育发展活力5项举措。

  五是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形成“一老一小”工作合力,提出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督导、提升政务服务和综合监管水平、加强老年和儿童友好社会环境建设4项举措,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后,还列出了38项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分工。

  附重点任务清单: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沈佳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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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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