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艺考非“易考”,艺考新规带来哪些变化?
2021/09/25 20:54  新华社  

  严控校考范围和规模、提高文化课成绩要求、推进分类考试分类录取……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系列新规将给艺考带来哪些变化?对家长和考生们有何影响?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优化专业布局:部分专业将停止招生

  近年来,一些高校为追求多学科发展,竞相开办学费标准相对较高、办学门槛较低的艺术类专业,盲目扩大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虽然客观上为学生报考增加了选择,但因办学定位不准,招生规模及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存在脱节现象。

  据了解,有的学校跟风开设艺术类专业,但师资力量比较薄弱,专业性和学术性达不到标准和高度,学生就业也较为困难。调研显示,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人数在全国本科招生总数中的占比仅次于工学和管理学,位居第三。但从初次就业情况看,其总体就业状况与其他专业有明显差距。

  “热门的艺考,冷门的就业,这句话从一定程度上反映艺术类招考设置还要从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科学调整。”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专业部主任王海玲说,艺术人才的培养从入口到出口在学科设置上需要宏观把控。

  对此,意见提出,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要求高校一方面要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社会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优化艺术专业设置,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分类考试:省考全覆盖 校考大“瘦身”

  长期以来,艺考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校考环节不公开不透明、教考不分离、招考权力过于集中等屡受诟病。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积极扩大省级统考范围,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健全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加强考试组织规范管理,严防考试舞弊。

  不少艺术教育工作者认为,扩大省考覆盖面,缩小校考范围,是规范艺考,促进其公平性和科学性的有力举措。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院长鲁晓波说,自2010年省级统考大规模推行以来,统考在规范艺考、形成判断、节约成本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高一年级新生家长于鹤认为,改进考试方式后,可以减少学生去外地考试的次数,为考生和家长减轻了很大负担。

  对于一些高水平的专业艺术院校,校考仍不可或缺。鲁晓波说,省考与校考绝非对立,而是互为补充、各有所长。前者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艺考在全国范围内的标准化,从教育的角度平衡区域发展。后者则保证了人才录取的多元化。

  提高文化课成绩:扭转“重专业轻文化”倾向

  “学习不好才去艺考”“三四百分就能上一本”……长期以来,由于高校对艺考生的文化成绩要求相对较低,同时很多艺考生将大量精力投入专业课而忽视文化课的学习,使得一些人把艺考生和“易考生”等同起来,甚至部分家长和考生以此作为“升学捷径”,感觉学习成绩不行了才突击学习并报考相关专业。

  意见明确提出了提高文化成绩要求。要求各省(区、市)在现有文化课成绩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分类考试分类录取中,也特别强调了对文化课成绩的要求。如对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这对考生和家长是一个提醒,是因为文化课不好才来选择,还是真正热爱这个专业,需要学生和家长作出更慎重的选择。”王海玲说,“艺术和文化是相辅相成的,从长远来看,能持续发展较好的,一定是文化课和专业课都好的学生。学校在下一步的培养中,将更加注重文化课和专业课并重,系统分类推进,结合学生实际,设置科学备考方案,为不同需要的学生进行提升。”

  鲁晓波认为,“艺术,是与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并举的学科。任何一个方面是短板,都会造成‘木桶效应’。”(记者:胡浩、郑天虹、王莹,编辑:郝静)

标签:
责编:郑亚群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