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给吴承恩付版权费”?小心处处都是利益的妖怪
2021/09/18 07:18  人民日报海外版  

  前段时间,某网文平台在《西游记》首页标注“本作品由作家(明)吴承恩授权制作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签约”“VIP”等字样,另有读者收到“曹雪芹邀请购买付费章节”等邀约。此事一经曝光,引发广泛关注。

  “吴承恩复活了?曹雪芹转世了?”很多网友在网文平台留言,更有网友直言不讳:你们把《西游记》和《红楼梦》变成了“聊斋”,处处都是利益的妖怪。

  《西游记》《红楼梦》都是流传千古的经典名著,其作者早已离世,怎么还能给这家网文平台“授权”?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其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换句话表达就是:在不侵害作者著作人身权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可以对“已经超出保护期限的作品”进行使用。

  传统出版社出版《西游记》《红楼梦》这类公版书需要付出重新排版、装帧设计、纸张油墨、印刷发行等成本,读者购买支付的是“书籍制作费用”。作为一家网文平台,自然可以提供《西游记》《红楼梦》的阅读服务,并收取少量录入、校对等人力费用,但不能“打着作者的名义”赚取所谓的“版权费用”。按照这种说法,出版社是不是也需要获得“吴承恩们”的授权呢?《红楼梦》的作者至今仍有争议,又该向谁申请授权呢?而这家网文平台刊发《西游记》和《红楼梦》时,获得了谁的授权?难不成是跑到阴间找到“吴承恩们”签署了合同?支付了费用?

  互联网时代,数字阅读越来越深地融入了我们的生活,“网络付费阅读”也开始初露端倪,这本是一件好事情。鼓励网络原创,鼓励尊重知识的“付费阅读”要界定分寸,不能极端,要防止一些人将“网络付费阅读”玩坏。

标签:
责编:郑亚群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