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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头盔“三无”现象严重,亟待出台国家标准
2021/07/08 22:04  新华报业网  许海燕 洪叶  

  交汇点讯 电动自行车头盔作为重要的头部护具,在发生电动自行车事故时,可以降低头部受到碰撞、穿刺、碾压带来的伤害,大幅度减少事故中人员伤亡。头盔的质量直接关系到3亿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人身安全。随着各地监管的推进,戴头盔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但目前市面上超过80%电动自行车乘员佩戴的头盔采用壳体+腾空件+佩戴装置组成,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到底哪种结构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更安全?近日,南京市消协通过线上、线下随机购买了50个型号产品,进行比较试验发现,由于电动自行车头盔目前没有强制性标准,头盔产品销售中“三无”现象非常严重。

  头盔售价差距大,线下仅为电商平台一半

  2020年5月公安部“一盔一带”政策的推行,头盔市场异常火爆,导致头盔单价急剧上升,到采样时头盔热度尚未消退,整体市场售价相比往年要高出不少。截至2021年6月下旬,淘宝网数据统计,30%的用户喜欢头盔售价小于25元,60%的用户喜欢头盔售价在25-85元之间,超过9%的区间在85-420元之间。

  此次采样,未购买到25元以下和420元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最低价为35元,最高价为222.1元;不低于85元的头盔33批,高于85元的头盔17批。

  线下样品售价远低于电商平台电动自行车头盔售价,仅为电商平台的53.4%。年轻人往往选择电商平台购买,更关注产品的外形时尚与否、品牌是否知名,对价格不敏感。线下的消费群体则普遍是中老年人和打工一族,更关心价格,舍不得花费100元左右购买头盔。消费群体不一样,但头盔的价格则直接反映在了产品的结构和材料上。

  生产企业大幅度下调检测参数,50款头盔中仅3款获五星评级

  业内普遍认为该产品相当于低配版的摩托车乘员头盔,接近GB811-2010中的B类半盔的要求。因此很多生产企业参考B类半盔制定企业标准,大幅度下调检测参数,并且多数不设置碰撞类性能指标,很多符合企业标准的头盔也起不到相应安全防护作用。

  鉴于此,为了确定安全底线,全国各地的电动自行车、头盔协会纷纷制定发布了团体标准,其中,乐清团标要求相对最低,深圳、江苏团标主要针对销售在本地的头盔提出了要求,浙江是头盔生产基地,重点针对生产领域的头盔质量提出了要求。

  本次比较试验主要依据江苏省电动车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JSEBA001-2020《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乐清市头盔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TXB001-2019《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针对头盔质量、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温)、头盔耐穿透性能等指标进行了测试。

  在佩戴装置稳定性方面,本次比较试验共有29款产品出现头盔脱落现象,19款产品在佩戴装置强度试验中出现了搭扣断裂、脱落等现象,14款产品两个项目均出现了问题,只有7款产品这两个项目试验同时满足江苏团标和乐清团标要求。

  本次比较试验中,有30批次在试验中出现了钢锥穿透壳体接触头型的严重风险,1批次试验中出现了超过100mm长度的巨大裂口。

  从产品结构上来看,33批次没有缓冲层的头盔全部出现了壳体严重破裂、加速度峰值超标等严重风险,17批次有缓冲层的头盔中则有9批次通过了江苏团标的测试。

  按照星级评价规则,本次购样检查的50批次产品评级结果如下:其中3款产品获得5星级评价,1款产品获得4星级评价,2款产品获得3星级评价,4款产品获得2星级评价,40款产品获得1星级评价。

  通风孔洞越大越多,头部对外暴露的就越多

  此次比较试验结果发现,许多生产企业通过制定要求极低的企业标准或干脆就不标注执行标准,而没有标准,就没有底线。南京市消协建议消费者购买有缓冲层的头盔,不要购买只有腾空塑料件结构的头盔。

  在选购时动手感觉一下头盔的部件稳定程度,对一些部件明显突出于头盔壳体之外的产品,建议不要购买。上下移动护目镜等装置,一定要灵活可靠,护目镜应无裂纹、划伤,无色透明。系带应有足够的宽度,一般以超过成人拇指宽度为宜。检查锁扣是否扣紧牢固、解开便捷。

  试戴头盔应将包装物清理干净,正确的方法是将头盔后部对准后脑勺由上而下套在头上,感觉头部是否舒适,调整系带应松紧适中,摇头时头盔不应晃动。然后轻拍盔体外壳,感觉减震适宜为佳。头盔上通风孔洞越大越多,头部对外暴露的就越多,防护性能会相对降低,因此选购时可选择壳体与缓冲层通风孔错位或者斜向开孔的头盔。

  此外,头盔有使用寿命,超过使用寿命防护性能会因为老化而大幅度下降。塑料头盔一般不宜超过3年,碳纤维头盔一般不宜超过5年。在日常存放时尽量放置在阴凉通风位置,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酸、碱、有机溶剂,以免壳体老化降低防护性能。

  呼吁国家标准,齐抓共管规范行业发展

  针对没有固定标准,难以规范的现象,南京市消协呼吁加快GB81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修订进程,尽快为电动自行车头盔划定安全底线。鼓励先进头盔企业、检测机构参与标准修订,既不能一味强调安全,更不能盲目迎合市场,降低了最基本的安全性。

  电动自行车头盔是消耗品,其消费群体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低收入群体,对头盔价格非常敏感。如果需要百元以上才能买到合格的头盔,就严重背离了市场需求,那么标准就无法有效地推行。在2020年对市场和生产企业的调研中发现,最低安全要求的头盔出厂成本能够控制在三十元左右,这样市场售价五六十元的头盔消费者较容易接受。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划定头盔产品质量底线。根据头盔产品情况和目前了解到的信息,GB811修订后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的要求肯定会高于乐清团标,与深圳、浙江、江苏等团体标准要求接近。在流通领域、电商平台参照乐清团体标准要求划定质量底线。对三无产品严厉查处,肆意售卖三无产品的商家从严处罚,对不符合乐清团标的头盔一律下架,督促生产企业召回。

  各大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制定明确地召回计划,地方行政监管部门监督实施,加强事后抽查。质检技术机构主动联系各级监管部门,制定合理科学的监管、监控方案,帮助行政部门了解、掌握本地头盔质量状况,实时风险预警。

  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管理中加强对佩戴头盔的检查,对未佩戴头盔的依法处理,对佩戴无缓冲层头盔或安全帽的警示教育,现场观看事故视频,督促警醒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标准化部门组织对电动自行车头盔企业标准的清查,对没有设置吸收碰撞能量项目的企业标准一律要求整改,对部分参数设置过低或不合理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各地相关行业协会鼓励会员主动向深圳、浙江、江苏等团体标准靠拢。对会员企业加强标准技术培训,组织会员企业参观学习先进头盔企业,加强业内技术交流;针对新入行的头盔企业,提供对头盔知识的培训,避免新企业因对产品的不了解导致出现质量问题。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 洪叶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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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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