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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通报一名密接者活动轨迹:曾到日照工作单位上班
2021/06/15 16:04  莒县发布微信公众号  

  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

  2021年6月15日,接市疾控中心转发协查函,函告广州南沙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王某某返回莒县,并多次在县内活动。目前,王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5人已全部在县集中医学隔离点隔离观察,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相关症状,县疾控中心已对其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现将进一步寻找与王某某活动轨迹重合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王某某,男,29岁,家庭地址:城阳街道晨曦名郡小区。

  6月9日11:40从深圳乘坐联合航空KN5868次航班(座位号:36J)于14:30飞至日照。

  6月9日14:40左右搭乘出租车(鲁LT2107,无其他同车人员)于15:30回到家中。

  6月9日16:30自驾车从家中到县人民医院沭东院区(核酸监测点位于沭东院区西北侧)进行核酸检测。约17:00完成核酸检测,随后驾车返回家中。

  6月10日、11日自驾车到其日照工作单位上班,自述工作期间戴口罩,因刚从广州返回原因,在单位餐厅单独就餐,无近距离接触人员。

  6月12日12:00至12:30同妻子到蓝湾超市负一楼购物,全程佩戴口罩,购物完毕后返回家中,之后居家未外出。

  6月13日、14日,居家未外出。

  紧急提醒。6月9日至6月14日期间,如有与上述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请立即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633-6222470,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请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提示相关人员尽快到就近采样点采样检测。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莒县核酸检测采样点名单

  莒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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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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