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一名4岁男童在幼儿园内午休时非正常死亡。事发后,当孩子母亲要求查看当时的监控视频时,园方称,监控坏了,无法查看。孩子母亲悲痛欲绝,当众怒斥园方。
目前,许多省市自治区出台《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要求在城镇学校、幼儿园、医院以及大型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公共区域、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监控,保存资料时限不得少于30天。然而,每到关键时刻,经常出现“监控坏了”的咄咄怪事。广州一男子在一家游泳俱乐部游泳时猝死,家属被告知室外4个监控摄像头全部坏了;安徽郎溪县15岁少女在学校意外坠楼,家长被告知“因技术原因”监控未能查到……这些监控一到要紧关头就很不给力,难免会让人起疑。
花费巨资安装监控,本来是为了加强管理、固定证据、打击犯罪,屡屡发生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不仅劳民伤财,而且影响公信力。有关部门要彻查背后的真相,如果因管理疏忽、责任缺失,要严肃问责;如果为了掩盖真相、推卸责任,那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完善相关制度,关键时刻一旦出现“监控坏了”,可探索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孟亚生/文洪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