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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轻微交通违法集赞免罚?真的!4款套餐任选
2020/12/21 12:35  人民日报客户端  

  

  市民微信朋友圈截图

  福建省宁德市民王小姐就因骑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后,为免于处罚,在微信上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坐等集满28个赞后放行。

  

  

  

  违法市民登记信息,选择处置方式

  记者从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五里亭中队获悉,为提升交通秩序,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该中队广电岗亭宣教室于近日正式启用,并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及乘员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创新推出“4选1”违法处置方式。

  

  

  市民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以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上传至微信朋友圈,集满28个赞可免于处罚。当然,如果违法驾驶人不愿意在朋友圈曝光自己,还可以自由选择担任交通志愿者参与路口劝导、学习观看交规视频或者依法接受相应处罚的多种‘套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五里亭中队中队长林江说道。

  据悉,这“4选1”违法处置方式为:

  1、朋友圈集赞:发布规定内容或编辑相关内容到微信朋友圈集满28个赞,收集截图,定期上墙公示;

  2、参与交通劝导:参与路口交通劝导15分钟;

  3、交规视频学习:观看交通宣传视频30分钟;

  4、接受违法处罚:现场对违法人开具罚单。

  这种“4选1”违法处置方式适用的违法行为包括:

  1、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

  3、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4、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

  5、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6、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7、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

  8、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宣教室中认真学习的市民和一本正经教学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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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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