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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授予李辉“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公示
2020/12/02 07:00  新华报业网  

  按照工作安排,拟授予李辉(女,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水上执法监督局)“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江苏省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电话:025-83536241(兼传真),025-83536316;电子信箱:jsghjjb@126.com;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2号,邮编:210003。

  江苏省总工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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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纪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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