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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涉黑大案宣判,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充当保护伞
2020/09/25 07:37  人民日报客户端  

  9月24日,随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两则案情通报发布,去年引发社会关注的上海市杨浦区政法系统“地震”有了最终结果。

  上海杨浦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受贿,贪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上海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就在两天前,上海二中院在另一起案件中,对赵富强等3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首犯赵富强多罪并罚,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到20年不等。

  大江东工作室梳理发现,这3起案件密切相关,核心在卢焱和任湧飞包庇纵容了赵富强涉黑组织。两个政法领导干部对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包庇纵容,给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度带来巨大危害,但最终难逃法网,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涉黑组织罪行累累,诈骗国资5400余万元

  赵富强案宣判现场

  赵富强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其涉黑组织性质之恶劣,为近年来沪上罕见。

  法院通报中,该组织的38名被告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下强奸、组织卖淫、诈骗、强迫交易、受贿、行贿等多种罪行。从2014年6月至案发,该组织共涉及诈骗罪84起、强迫交易罪15起、敲诈勒索罪6起、寻衅滋事罪7起等,严重破坏了所在区域的生产、生活秩序。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赵富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先后对被害人姜某某等5人多次实施奸淫。该组织罪行之多之重,令人发指。

  而在这些罪行当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自2004年起,赵富强纠集其他被告人,在从事商铺租赁过程中通过欺诈手段霸占垄断房源、暴力威逼解决租赁纠纷以扩充经济实力。特别是2014年10月起,赵富强组织还多次诈骗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5400余万元。

  一个民间的恶势力团伙,何以能够诈骗巨额国有资产?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赵富强有关的几起诉讼,可以揭露其作案手法。

  在2015年杨浦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上海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源丰文教用品有限公司,赵富强作为源丰公司委托代理人到庭。

  诉讼涉及的,是杨浦城投位于该区国顺东路的一幢房屋,面积超过8600平方米。杨浦城投称,源丰公司在2012年租下后,除首期租金外,连续3年拖欠租金达2800余万元,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并支付欠租和违约金等款项。

  2016年3月25日,杨浦区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判令双方《房屋租赁协议》于2015年7月21日解除,源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系争房屋返还,且支付欠付租金2500余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判决后,杨浦城投及源丰公司均提出上诉。2016年7月25日,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这起案件并没有随着判决得以解决,杨浦城投没能拿到属于他们的租金。今年8月上海二中院对有关案件的执行裁定书披露,2016年11月1日,杨浦城投向杨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杨浦法院对源丰公司名下财产开展了调查,扣划了源丰公司名下存款,仅12万余元,且未发现源丰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于2017年9月1日裁定终结了这次执行程序。

  2017年10月23日,杨浦城投公司又以赵富强为源丰公司及潇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富强曾指示潇戈公司直接向小业主收取系争房屋租金,潇戈公司收取租金后未将租金交付源丰公司,也未交付法院执行,存在转移执行财产的情形为由申请恢复执行,要求杨浦法院执行潇戈公司名下财产。

  杨浦法院立案恢复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扣划了源丰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仅12.5万元。赵富强后又以源丰公司名义缴纳执行款200万元,以个人名义4次向杨浦法院缴纳执行款50万元、46万元、30万元、11万元。

  连续两次的强制执行,杨浦城投合计仅拿到了300余万元。

  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纵容包庇,充当“保护伞”

  卢焱受审现场

  “自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间,赵富强组织为非法侵占系争房屋并牟取非法利益,以源丰公司名义将系争房屋转租给该组织实际控制的潇戈公司、易祥公司……以上述公司及个人名义向系争房屋的租户收取租金、保证金,至案发,造成杨浦城投公司损失共计2206万余元。”

  在(2020)沪02执复82号执行裁定书中,记录了杨浦城投作为证据提交的赵富强涉黑案的起诉书,揭露了赵富强组织诈骗国有资产的手法:以涉案公司名义把房产转租其他公司,再向其他中小业主收取租金,以至涉案公司名下始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靠着这样的手法,即便是在遭到杨浦城投起诉后的两年间,赵富强组织又造成了国有资产2000余万元的损失,加上此前拖欠的租金等,合计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近5000万元。

  “2017年10月,被告人卢焱在杨浦区有关专题会议上获悉,以赵富强为首的相关公司和个人在杨浦区法院依法执行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存在故意利用案外的上海潇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或者个人名义,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收取并转移巨额房屋租金等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下半年,卢焱接受赵富强的请托,向时任杨浦法院院长任湧飞打招呼,要求关照该院正在审理的潇戈物业公司被申请破产案,使得该公司得以存续。”

  在对卢焱的宣判中,披露了赵富强组织之所以能够逃避法律约束的原因。任湧飞经时任杨浦区委政法委书记卢焱介绍,接受赵富强的请托,在终结潇戈物业公司破产程序等方面提供帮助,使该公司得以存续。

  卢焱与赵富强组织关系之密切,还体现在另一个通报的细节中: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卢焱得知杨浦公安分局已对赵富强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将上述情况向其通风报信。同年5月,被告人卢焱得知公安机关即将抓捕赵富强后,于5月15日上午在自己的办公室内约见赵富强,劝说其尽快离沪。当晚,赵富强等人逃离上海。次日13时许,公安机关在江苏省泰兴市将赵富强等人抓捕归案。

  “聚焦已办和在办涉黑涉恶案件,深入排查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完善各部门协同机制,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处置、追缴涉案财产。”2019年7月2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向上海市反馈督导情况。

  当天,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杨浦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卢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个多月后,上海市纪委监委再度发布消息: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至此,赵富强组织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均被扫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显著,但还不是终点

  “每一个坐大成势的黑恶势力,身后必有人撑腰纵容。‘保护伞’‘关系网’一日不除,黑恶势力就一日难绝”,在去年12月的全国扫黑办首批特派督导专员培训班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这样说。

  与全国扫黑除恶斗争中打掉的许多黑恶势力案件一样,赵富强案的告破,同样印证了这个判断。“2004年起,赵富强纠集其他被告人,并在其统一组织、领导下,在从事商铺租赁过程中通过欺诈手段霸占垄断房源、暴力威逼解决租赁纠纷扩充经济实力,还通过长期行贿、吃请、提供嫖宿等手段,拉拢、腐蚀其所在地国家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有关工作人员。”

  但与一般的黑恶案件不同的是,这个黑恶势力团伙拉拢腐蚀对象的职务十分复杂。2007年至案发,赵富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由其本人或者通过他人向9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近200万元。

  除卢焱与任湧飞外,时任上海五环大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体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林锋与赵富强等人共谋,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五环大厦租金差价,造成五环投资公司经济损失共计40余万元;时任上海黄浦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山、租赁管理部业务主管叶鹏晖与赵富强等人共谋,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50余套公租房源,造成黄浦公租公司经济损失共计48万余元;时任杨浦公安分局殷行路派出所所长胡程浩、长白新村派出所副所长孙震东包庇并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应自觉站在黑恶势力对立面,坚决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却成为黑恶势力霸道横行的幕后‘黑手’。如此无所顾忌充当‘保护伞’,利用的是自身职务和职权的影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4日刊登的一篇评论,再次强调了黑恶势力与“保护伞”对社会和国家的危害。

  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4831件,处理涉案人员77668人,成果显著,但并不是终点。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阶段。要坚持进度和质量要求并重、清积案和破新案并举,全力推进纵深攻坚,坚决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依法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既“打财断血”,又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有效服务“六保”“六稳”工作。要围绕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化、常态化、法治化,深入研究工作机制常转、工作平台长在、各方责任长立等做法,建立健全举报奖励、依法惩处、防范整治、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机制,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大江东工作室图片均来自“上海二中法院”微信公号)

  人民日报客户端 巨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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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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