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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刘明珠接受审查调查
2020/09/18 18:25  新华报业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刘明珠(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济南市监委监察调查。

  刘明珠简历

  刘明珠,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湖北大冶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0月,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襄樊市消防支队战士;

  1985年11月,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教导大队学员;

  1986年12月,历任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指导员、科长;

  2000年12月,湖北省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2003年6月,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政治委员;

  2004年7月,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

  2006年3月,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2008年3月,湖北省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200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副师职);

  2011年12月,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部长;

  2019年1月,套改为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级副职;

  2020年2月,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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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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