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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上班发朋友圈被问责 引发的讨论更需重视
2020/07/05 18:26  光明日报微信公号  

  近日,四川马边一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发布与工作无关的朋友圈动态,同在工作时间有其他公职人员共7人点赞或评论。马边县纪委通报称,包括发布者吉寿坚桑在内的8名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了工作纪律,责成8人所在的机关作出书面检查。对朋友圈发布者吉寿坚桑书面诫勉,7名回复朋友圈的官员进行谈话诫勉。

  网传马边县纪委违纪通报截图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网友关于“上班时间能发朋友圈吗”的讨论。一种声音认为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刷朋友圈的确是渎职,另一种声音则认为上班抽空刷朋友圈无可厚非、通报处理过了点。

  其实,这个事情应当全面来看,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还是要看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朋友圈内容。

  事件引发热议,图为微博网友热评

  之前安徽省全椒县一扶贫干部下班时间因洗澡未接省巡查组电话被处分,也曾引发争议。据媒体报道,这位干部在洗澡时,他的孩子接了电话,可等其洗完回电话时已经打不通了。新闻一出,不少网友为其叫屈,后来当地进行了复查,也认为原处分决定不恰当,后撤销了对其的党纪处分。

  同样,这次的“因发朋友圈受诫勉”引发舆论争议,地方也需要更多说明,是不是在特别的时间段和场景。现实中的确有一些工作人员宁玩手机也不办事或故意拖延工作进度。如果此次事件中的工作人员确实因刷朋友圈耽误了工作,或是起到了不好的带头作用,那么被处理或可被理解。

  而如果并不是在十万火急的时间段和场景,这些人也没有耽误正常工作,就不要给已经在脱贫和抗疫中任务很重的基层干部再增加心理重压。仅因为发布、点赞、评论朋友圈就被“纪委通报”,也难怪网友热议。

  发一条朋友圈、给别人顺手点赞回复,耽误得了多少时间精力、造成的影响又到底有多恶劣?是否已经到了“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的地步?恐怕还需要更多地还原当时场景。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其中有这样一句表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

  2018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可见,执纪监督既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严格,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恰当,及相关的信息透明。当前网友的讨论与疑问,事实上已经表明了舆论的某种不解,这种不解需要更多回应,避免对基层干部的误伤。

  “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解决问题还是要朝问题下手。这一条朋友圈引发的问责与讨论,需要当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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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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