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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减税降费,江苏企业税费负担将减轻2000亿元!
2019/04/29 14:41  新华报业网  许海燕  

 

  新华报业网讯 4月29日上午,江苏省召开“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南京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我省落实减税降费的真招实招。

  减税降费成效已初步显现

  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介绍,从我省一季度税收收入情况看,因去年减税政策在今年的翘尾以及今年新出台减税政策的影响,增幅明显回落,全省地方级税收收入2056.4亿元,同比增长5.9%,增幅同比回落12.6个百分点,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110.52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9.4%,增幅同比回落54.2个百分点,国内增值税以及地方“六税两费”收入增幅都同比回落,减税降费成效已初步显现。

  据财税部门初步测算,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保费率以及降低政府性收费标准等政策,将减轻我省企业税费负担2000亿元左右。

  财政部门狠抓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出台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高限减免“六税两费”,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按顶格标准扣减相关税收,将企业缴纳的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最低水平,将13个设区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最低税额标准全部降至国家最低水平,将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到16%等。

  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财政部门如何积极应对?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黄中茂说,首先是开源,财政部门将加大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全省财政收支稳定在合理区间;其次是节流,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把钱花在刀刃上。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除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应征尽征的同时,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实打实、硬碰硬,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提升江苏经济和企业的发展活力。

  增值税降税后,将惠及129万户

  “全省税务系统统筹调度资源和力量,确保减税降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江苏落地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总会计师程明红说,截至目前,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已惠及2110万人,实施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惠及448.6万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3万元提至10万元后,享受增值税减税纳税人新增21.8万户,与3万元以下免税原政策叠加后达到325万户;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和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惠及41.1万户纳税人;4月份降低增值税税率后,预计惠及129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中提及了加计抵减问题,那么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到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会现场,省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副处长奚斐介绍,“加计抵减”是“扩抵扣”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以按规定享受该政策。具体来说,就是纳税人提供了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如果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直接去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接下来,全省税务系统将持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江苏落实落稳。具体来说,主要是做好四方面的工作:进一步确保纳税人“报好税”、 进一步落实社保费降率工作、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江苏进口企业今年少交283亿元增值税

  南京海关副关长、党组副书记陈建东介绍了进口货物增值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以及行邮税变化情况。

  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本次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今年将为江苏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约283亿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备受消费者关注。根据相关规定,今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本次增值税降税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我省消费者减轻近15%税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

  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4月9日起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行邮税)进行调整。将进境物品进口税原15%、25%档税率分别下调到13%和20%。这是近半年来进境物品进口税第二次下调。同时对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均按货物税率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罕见病药品。行邮税下调首周,南京关区各现场征税1092票,税款104.54万元,相比税率下调前给消费者节约税费近20%。

  陈建东说,下一步,南京海关将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工作,让更多企业了解、享受政策红利,确保增值税改革政策全面落地生根。

  记者 许海燕 实习生 毕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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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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