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淮阴区人民法院渔沟法庭通过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在前期精心准备、当事人双方同意情况下,首次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记录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仅用时15分钟便顺利结束,取得了较好效果。
这是该院利用高新科技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司法改革与信息化建设这一“车之双轮,鸟之两翼”的具体表现。以庭审录音录像代替法庭笔录这一庭审新模式,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加快诉讼流程,提高诉讼效率,有利于更加充分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利于树立人民法院公开、公正、权威、为民的良好形象。(颜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