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涟水县院不断健全法律文书公开和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机制,树立检察机关公开透明、公正廉洁的良好司法形象,所公开案件信息做到依法、及时、规范公开,大大提升了民众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今年以来,共公开重大案件信息79条,程序性信息1182条。
一是全院重视,上下一心。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把案件信息公开当作阳光司法的重要内容,要求案管、宣教和相关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进一步明确各业务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重点抓落实、责任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同时,案管部门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公开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工作规则》等制度,增强办案人案件信息未公开即案件未办结的意识,形成案件信息公开与案件办理同等重要、同步开展的工作理念。
二是加强监管,促进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内容取决于规范的案件信息录入,案管部门流程监管员每日对案卡填录、案件办理流程节点逐一排查,确保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提取的案件程序性信息真实、准确。该院案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案件信息每日导出。对公开的文书逐一核对,发现不符合技术处理规范的及时退回案件承办人进行修改,确保格式正确、内容准确、隐私屏蔽规范,防止法律文书“带病”公开。
三是权责明晰,确保质量。召开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专题工作会,对案件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对考核工作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解读,明确员额检察官是案件信息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员额检察官要提高责任意识,保证司法活动的规范性。案管部门建立拟公开法律文书台账,判决生效后,对承办人公开文书进行预警。临期仍未公开的,则直接催办督办,坚决杜绝超期公开现象,保证该院案件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王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