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挂9幅地块!起拍总价近85亿元!
2020/10/30 19:17  新华报业网  

  刚刚,南京土地市场网发布了《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0年宁出第13号)》。

  本次出让公告中,共有9幅地块,其中包括涉宅地块有7幅、商业用地2幅。本批地块起拍总价约84.65亿元,实际出让面积约58.1万㎡,将于12月1日公开出让。

  另外,本批地块中位于徐庄高新区的G85地块要求建设符合五星级标准的智慧型酒店和集商业零售、商务休闲、特色餐饮等功能为一体的购物中心。

  一、基本情况

  二、出让价格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20

  20

  G

  85

  :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

  (2)该地块须建设符合五星级标准的智慧型酒店和集商业零售、商务休闲、特色餐饮等功能为一体的购物中心,其中:购物中心须布置在建筑首层及地下一层,首层建筑面积(不含酒店配套设施)不高于1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含酒店配套设施)不低于500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不少于990个;剩余面积全部用于建设符合五星级标准的智慧型酒店。五星标准酒店(包括酒店的配套设施)和集中商业的功能和空间应独立设置,并保证各自功能和空间的独立完整性,不得建设酒店式公寓。

  (3)该地块所建房产须全部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如确需转让,经徐庄高新区管委会书面同意后,可整体转让给竞得人所属集团的关联方或其控股子公司。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玄武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徐庄高新区管委会全程监管。

  NO.2020G86:

  (1)该地块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5.5万平方米的酒店,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2)该地块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NO.2020G87:

  (1)A分区地上所建的商业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2)B、C分区地上所建的酒店式公寓可上市销售、转让,剩余面积全部建设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4)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6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全程监管。

  (6)该地块因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NO.2020G88: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073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自持,用于出租居住,只租不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房管理相关要求。

  (3)B分区内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分区计容面积的50%。B分区内酒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8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5)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6)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浦口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浦口区人民政府全程监管。

  (7)该地块内住宅与商业项目应同步开发建设,商业项目开工前,住宅项目不得上市销售;商业项目封顶后,住宅可销售面积不高于住宅计容总面积的50%;完成《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约定的投资前,住宅可销售面积不高于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70%,完成全部投资后,剩余住宅方可上市销售。

  NO.2020G89:

  (1)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须具备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

  (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3)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7300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自持,用于出租居住,只租不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房管理政策相关要求。

  (4)A分区(地上)须集中建设大型购物中心(不含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等低端市场),该集中商业须由竞得人整体自持,自持比例不得低于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0%,且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B分区出让地下空间,可建设商业设施、公共连接通道和停车场等,地下不小于两层(其中商业不少于一层),商业须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具体规模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6)E分区出让范围为地下空间部分,在满足市政道路、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等要求前提下,作为停车设施使用,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7)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8)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98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9)该地块因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0)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六合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六合区政府全程监管。

  NO.2020G90:

  (1)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635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2)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 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NO.2020G91:

  (1)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785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2)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NO.2020G92:

  (1)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4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2)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NO.2020G93:

  (1)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4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2)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竞得(含联合竞得)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

  2、以上住宅(商住)用地的境内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3、以上住宅(商住)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0年11月13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30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4、NO.2020G85-NO.2020G86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2020年12月1日,10:00NO.2020G85;10:20NO.2020G86。

  5、NO.2020G87-NO.2020G9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具体为:根据地块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出让人于2020年12月1日10:00前,在南京土地市场网及其网上交易系统中公布每个地块限时竞价的顺序,首个地块限时竞价从2020年12月1日10:00开始。待首个地块限时竞价结束后,下一个地块限时竞价开始前10分钟,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限时竞价页面公布该地块的竞价开始时间,并同步向竞买人移动通信发送短信消息。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地块竞价结束。

  6、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日15:00,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楼1826会议室。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0年12月1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九、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十、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竞得人及其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一、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30日

标签:土拍
责编:李心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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