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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出台政策释放惠企“红利” 企业用气调整为3.36元/立方米
2020/02/25 17:41  交汇点新闻  唐颖  

  交汇点讯 2月24日,常州市发改委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常发改〔2020〕40号),明确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用电成本政策,其中:用气成本上,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6月30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75元/立方米调整为3.36元/立方米;用电成本上,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该项政策预计可降低全市企业用能成本5.3亿元以上。

  交汇点记者了解到,自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出台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用电成本相关文件后,常州市在一天内就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第一时间把政策落到实处,走在全省前列。该项政策与常州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惠企“20条”政策叠加生效,起到了“1+1>2”的效果。同时将注重与电力、天然气公司沟通衔接,明确降价范围对应的用户,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确保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企业。

  交汇点记者 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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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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